EB-1A(杰出人才)和EB-1C(跨国公司高管/经理)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 EB-1)下的两种绿卡申请途径,均无需劳工证(PERM),但适用人群和申请要求有显著区别。随着近年来,EB-1A的申请量急速上升,审案趋势也“暗中”收紧,特别是今年以来,RFE(补件)和NOID(意向性否决)的机率比往年都高,就算是背景已经非常优秀的申请人,文案材料准备稍有偏差,就会等来一份补件通知。
移民政策表面未变,但审查套路却不断升级。移民官会更偏向能展现“国际影响力”的申请人,他们不再满足申请人的成就局限于国内,而是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具国际视野和影响力的证明。在奖项、专利、课题等硬性材料方面,仅有数量也不够,对评选机制、商业化价值或实际应用产出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清晰展示在美国开展计划的可行性,以及为美国社会和未来带来价值的持续性。
在EB-1A和NIW申请人数变多,竞争内卷的情况下,除了做好前期的材料梳理、亮点拔高以外,申请人还应该着重增强国际证据链,比如国际会议演讲、国际期刊审稿人、美国同行推荐信等等体现国际影响力的材料。如果您刚好是一位企业家,那么也许可以考虑另外一条通道EB1C,更加适合跨国公司高管的移民类别。
那么EB-1A和EB-1C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我们接下来详细说说。
考核维度不同
EB-1A考核的是个人成就,需要申请人在行业内有贡献或有沉淀,满足至少3项的基本标准或拥有一次国际性的重大成就;EB-1C考核的是申请人所在的公司,中国公司和美国公司之间需要有某种关联性,一般常用的两种关系是母子公司或者姐妹公司,以及申请人的管理职能。
递交主体不同
EB-1A是由申请人自己或者律师代表递交申请材料,而EB-1C是由美国雇主或律师代表进行递交。在某种意义上,美国公司就是EB-1C申请人强有力的背书。
花费成本不同
EB-1A只要个人足够优秀,除了一些律师费和申请费,其实整个申请过程是费用相对比较少的。而EB-1C是需要有真实在美国运营的公司,且需要符合雇员和规模的要求,其实每年的花费是不低的。
来源:veer
那么,如何选择?
如果你在专业领域有国际奖项、广泛认可或重大贡献(如顶尖研究员、艺术家、企业家),那么我们依然建议你选择EB-1A作为申请通道,但是需要做好更细致的准备以及更长的等待时间;
如果你任职于跨国企业,且公司愿意为你担保高管职位,选EB-1C也未尝不是一条赛道,如果你是企业主且想要扩展生意去美国大展拳脚,EB-1C可以说是一举两得,投资的同时全家拿绿卡。
新通已经成功帮助许多企业家通过EB-1A或EB-1C的途径获得美国绿卡,如果你也有这样的需求,欢迎拨打4008-262-186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