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永久居民本质上是一种权利,这种权利让获得永久居民权的居民享受在所有国永远居住下去并在许多方面与所在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永久居民通常称为PR。通常,永久居民是用签证来体现的。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永久居民签证通常贴在持有人护照上,而在美国和加拿大,永久居民获得一种特别的旅行证件,因美国的这一旅行证件呈绿色,俗称绿卡。
获得PR通常并不因此自然而然获得所在国的国籍,所以对于允许双重或多重国籍国家的国民来讲,并不因此就获得了双重或多一重国籍。同样,对于单重国籍的国家,也不因此而丧失原有的国籍。
无论是移民国家还是非移民国家,法律上通常都要求永久居民满足一定条件方能申请该国的公民资格,即获得该国的国籍,成为该国的公民。
通常永久居民与公民在所有国享受的权利大致相同。在澳大利亚,有些澳公民可以普遍享受的权利,新到的永久居民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方能享受,多数情况下,这一等待期为两年。两年后,永久居民与澳公民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选举权,二是被选举权,三是参军,四是被选为陪审团成员。这四项权利或义务,永久居民没有,公民才有。同时,在社会福利方面,比如读书贷款,对永居有一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