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我已经申请到了美国绿卡,我就可以继续待在中国工作和生活,美国去不去都无所谓啦,或者偶尔去美国登陆一下……
你这种想法很危险!
大家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可能就是:“保持绿卡,半年登陆一回没问题!”这种说法没错,根据美国法律规定,在境外居留180天以内可以用绿卡返回美国。
不过,有些拿到绿卡的人,半年登陆一下美国,今天到明天回,结果被送到“剥夺绿卡”的程序。
为什么呢?有经验的律师会告诉你,因为他没有表现出想要居住在美国的意愿。
有些人也是拿着绿卡半年登陆一次,他们去超市买买东西,去银行开开账户,去学校看看孩子,去房子里收收房租,去买一买医疗保险,到处去玩儿去消费,他们就没事。因为他们表现出了“在美国居住的意愿”。
那么,如何判断“想留在美国”的意愿呢?
移民官对于绿卡持有者是否已经放弃绿卡身份采取的是主观意向的判断,怎么向移民官展示留美的意愿,有条件的话多跑几次美国,如果登陆次数较少,那么尽可能多在美国待几天,留下一些“痕迹”,比如:
考个驾照
在银行开个账户
水电费、有线电视、网络电视产生一些账单
买医疗保险、健康保险
买车买房
把孩子送到美国上学
每年正常申报纳税
以上不是每项都必须做,但多做一些,移民局就很难说“你没有意图生活在美国”,绿卡就不会有被剥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