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自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大半年后,开出了第一张针对保险公司的罚单。
新华人寿领到这张“保罚1号”,处罚金额达227万,10位高管被问责,其违法行为涉及保费达19.5亿。
“保罚1号”开给了新华人寿,多多少少让人觉得有些瞠目结舌。
新华人寿成立于1996年9月,是一家全国性的大型寿险企业。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新华人寿共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92.9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3亿元。
新华人寿被罚的“三宗罪”
1. 欺骗投保人
其多份培训课件存在夸大保险责任、与销售产品保险条款规定不一致、未明确说明保单利益不确定性等问题,涉及保费合计19.3亿元。
2. 编制提供虚假材料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新华人寿业务系统中个险业务和银代业务承保数据存在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3.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
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新华人寿共计承保与主险新单附加投保的上述附加险16.68件,涉及保费2089.2万元。
1张罚单后紧跟着6张监管函
一张罚单就结束了?图样图森破!再给新华人寿开除了“保罚1号”后,银保监会又分别为安心财险、众诚汽车保险、中邮人寿、安诚财险、泰康在线、百年人寿开出了监管函。
事实上,合并前的保监会每年都会对保险市场各个机构,各项环节进行严格监管——无论公司规模大小,一视同仁,而自从银监会与其合并后,监管方面自然会更加严格。
全国保险监管系统累计在官网公布了638张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原中国保监会公布了24张,各地保监局公布了614张。
被罚金额不同,原因却惊人相似
1. 夸张描述,宣传与条款内容严重不符,避重就轻
销售人员故意夸张保险责任,宣传内容与保单条款不符,一切以销售为目的,忽略客户利益。
2. 不进行如实告知
由于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样,对保单“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的解读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认识不清,甚至有些销售人员为了迅速承担而有意误导客户。
购买保险如何避免掉进“坑”里?
1. 了解保险知识,签订保单时细致研读保险条款,对保险经纪人或代理人不盲从。
很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往往是听从了保险经纪或代理人的推荐,“糊里糊涂”的就签订了保单,这是万万不可取的行为。最好是要对保险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并认真研读保单条款。
2. 可以考虑香港保险
保险业是香港经济中最古老的行业之一,从香港开埠(1841年)以来到现在已经有逾170年的历史。在这一百多年的历史中,香港保险业经历了野蛮生长,整顿、战争、政治改革和经济危机等锤炼,如今香港已成为亚洲第一、世界前十的国际保险中心,其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都已经相当完善和成熟。
香港保险具备了保障全面、诚信度高、缴费低、收益高、监管严格、规范、投保流程简单、核保宽松、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等优势。
当购买保险愈发火热的今天,香港保险不失为另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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